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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铁流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603926            证券简称:铁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2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1.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实
施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其中两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30,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2.14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披露的公告。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
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2,377 万股减少至 12,364 万股,
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 12,377 万元减少至 12,364 万元(具体以实际核准的注销
股数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
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
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
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
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
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
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
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兴国路398号铁流股份
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18 年 10 月 30 日起 45 天内(工作日的 9:30-11:30;
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中心发出日为准;以传
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
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4、联系人:梅雪
    5、联系电话:0571-86280821

    特此公告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