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流股份: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2019-03-29
证券代码:603926 证券简称:铁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1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1、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
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
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3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2、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3、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4、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情况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
象由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
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
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
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 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未明确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特此公告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