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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铁流股份: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符合解锁条件暨上市的公告2020-05-13  

						证券代码:603926              证券简称:铁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符合解锁条件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124.02 万股

    ●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0 年 5 月 15 日

       一、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议
案。

    2、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授予日为 2018 年 5 月 2 日,向 70 名激励对象授予 377 万股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 12.14 元/股。

    3、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4、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其中两
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30,000 股限制性股票。截止本公告日,其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3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回购注销。

    5、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其中两名激励
对象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其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70,000 股限制性股票。截止本公告日,其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 17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回购注销。

    6、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其中一名激励
对象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其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0,000 股限制性股票。截止本公告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 5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回购注销。

    7、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符合解
锁条件暨上市的议案》,2019 年 5 月 13 日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期解禁 102.60 万股。

    8、公司 2019 年 6 月公司实施了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股转增 0.3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股数相应同比例增加。

    9、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其中三名激
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1,900 股限制性股票。截止本公告日,其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 81,900 股限制性股票已回购注销。

    10、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其中一
     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36,500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正在办理中,
     不参与此次解锁事项。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完成情况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
 1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情形,满足该条规定的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解锁条件。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2                                                                    任一情形,满足该条规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定的解锁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8-2020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达到下述业绩考核指标
        时方可解除限售: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以 2017 年净利润为
                                                                          公司 2019 年营业收入
        基数,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以 2017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为 1,460,725,499.65
        201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3                                                                        元 , 比 2017 年 增 长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以 2017 年净利润为
                                                                          71.46%,满足第二个解
        基数,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1%;以 2017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
        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1%。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以 2017 年净利润为
        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3%;以 2017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3%。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2019 年度,本次限制性
        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各解除限售期内,      股票激励计划的 61 名
 4      激励对象实际可解除限售的数量比例与该解除限售期对应的考核期        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考
        间的绩效考核分数挂钩,具体如下:                                  核结果均为良好及以
        考核结果良好(80 分)及以上:解除限售比例 100%                    上,满足第一个解除限
           考核结果合格及不合格:解除限售比例 0%                                           售期的解锁条件。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已获授的限制性股 本 次可解 锁限制 性股 本次解锁数量占已获授予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股)       票数量(股)               限制性股票比例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吴铃海           副总经理                 65,000                   19,500                 30.00%
    2          谢茂青       董事、副总经理               195,000                  58,500                 30.00%
    3          岑伟丰           副总经理                 195,000                  58,500                 30.00%
    4          陈建林           副总经理                 130,000                  39,000                 30.00%
    5          刘    勇         副总经理                 130,000                  39,000                 30.00%
    6          赵慧君          财务负责人                130,000                  39,000                 30.00%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845,000              253,500                    30.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                         3,289,000              986,700                    30.00%
                     合计                              4,134,000            1,240,200                    30.00%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0 年 5 月 15 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24.02 万股

            (三)董事、监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3,030,300                -1,240,200                  1,790,1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57,333,800                 1,240,200                158,574,000
              总计                       160,364,100                          0               160,364,100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解锁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公司已履行本次解锁于
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本次解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
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2、监事会书面核查意见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