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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铁流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0-08-25  

						证券代码:603926            证券简称:铁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
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
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3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2、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铁流股份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铁
流股份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3、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4、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5、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符合解
锁条件暨上市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
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5 月 8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6、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
符合解锁条件暨上市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
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5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的公告。

    二、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激励对象主
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
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实施的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其中一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不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根据《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公
司拟对该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2,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注销,回购价格 12.14 元/股。

    2、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调整说明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股转增 0.3 股,利润分配已于 2019 年 6 月实施完毕。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完成之前公司已实施上述权益分配方案,公司拟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后,需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600 股,每股回购价格为 12.14/1.3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约 9.34 元/股,回
购资金总额为 145,680.00 元,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三、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60,227,600 股变更为
160,212,000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                    回购注销完毕后
     类别                                本次变动
                       股份数                              股份数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53,600          -15,600         1,638,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58,574,000            0           158,574,000
     总计            160,227,600         -15,600        160,212,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
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专项意见

   独董意见:鉴于公司实施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其中一名激励
对象已经离职,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不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
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监事会意见:鉴于公司实施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其中一名激
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和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
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事宜。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公司董事会已取得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
合法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尚需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所
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及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外,公司已履行本次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
和价格的确定等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