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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铁流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0-08-25  

						证券代码:603926                证券简称:铁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
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其中一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5,6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约为 9.34 元/股。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
分 股 票 的 注 销 。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由 160,227,600 股 减 少 至
160,212,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 160,227,600 元减少至 160,212,000 元(具
体以实际核准的注销股数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
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
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
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
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
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
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
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兴国路398号铁流股份
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0 年 8 月 25 日起 45 天内(工作日的 9:30-11:30;
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中心发出日为准;以传
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
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4、联系人:梅雪
    5、联系电话:0571-86280821

    特此公告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