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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铁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07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浙江
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核。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的过程中,与我们进行了沟通与讨论,我们认真审
阅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回
报公司全体股东和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是完备的,符合《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
案》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不
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
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规范合法,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
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关于湖北三环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北三环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湖北三环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我们认为湖北三环完成第二个业绩承诺指标。

       六、《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度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

       七、《关于公司2021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核查,
经审阅立信相关资料、执业资质等,认为该所自聘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对审计
工作勤勉尽责,保持独立性,并且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良好,为保证审计的连续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作为公司的外部审
计机构。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程序履行充分、恰
当。

       八、《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并结合公司银行借款额度制定,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发展,
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正常进出口贸易对外汇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000 万美
元或等价货币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有利于锁定汇率风险,降低公司远期外
汇的汇兑损失。业务头寸与公司年度实际外贸业务量相当,不存在投机交易行为,
不存在重大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发展状况和金融趋势、汇率波动
预期以及公司的业务规模,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十、《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调查了公司投资理财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
风险控制等措施,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认
为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
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我们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
生产经营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购买理财产品。

    十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事前审核了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2020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实际情况符合预期,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中必要的、合理的行为;关联交易是与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
双方遵循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和公平原则,交易价
格公允,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
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十二、《关于公司执行新租赁会计准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
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
相关规定,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三、《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实施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其中一名激励对象已经离
职,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
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事宜。

    十四、《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
规的情形,不存在因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农、章桐、任家华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