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流股份: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07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
法人治理、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监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共计召开 6 次会议,全部监事均出席了会议,
其中主要会议和通过的议案如下:
届次 议案
2019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四届十二次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湖北三环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关于公司部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部分首发募投项目继续延期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四届十三次 关于公司 2020 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四届十四次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符合解锁条件暨上市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届十五次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四届十六次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四届十七次 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的议案
关于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的议案
关于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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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的议案
关于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的议案
关于本次发行限售期的议案
关于本次上市地点的议案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的议案
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
议案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
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
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认真监督,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科学合理,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管理
和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尽心尽力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履行了诚实勤勉的义务,
没有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没有违反
国家法律、《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强化
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
健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未发
现违规情况,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编制
的财务报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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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
序。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 2017 年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水平;认为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
项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及时关注和汇
总与公司相关的重要信息,在进入敏感期前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向内幕信息知情人
明确告知相关保密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现内幕交易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
改的情形。
(六)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 2018 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符合
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61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4.02 万股,
公司 61 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
的职责,把监督和检查公司依法经营、合规运作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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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职务情况等方面作为工作重点,并通过监事会的工作,提高公司法人治理水
平,提升公司运营效率,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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