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浙江 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核。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配置资金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其 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 的规定。同意“年产10万套液力变矩器生产线技改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改造 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张农、章桐、任家华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