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流股份:铁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31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浙
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核。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运通四方汽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建运通
国联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部分子公司股权及资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有利于延伸公司经销网络、拓宽公司销售渠道、扩大公司销售规模,
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盈利水平,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及长远利益,不存
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广东省运通四方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国联
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广东省运通四方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国联汽车配
件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
无不良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子公司本次提供借款,对方股东亦提供了股权
质押担保,借款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张农、章桐、任家华
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