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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软: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20-04-1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科
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有关规定,就中科软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24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2,400,000.00 股,发行价格 16.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8,603.2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371.65 万元。上述资金已
于 2019 年 9 月 3 日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9 年 9 月 3 日出具《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19)第 110ZC0139 号)。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
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2019 年 9 月,公司、保荐机构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门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该等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
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同时根据《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
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即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余额)的 20%,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经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
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向专户银行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或者复印专户有关文件,专
户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有关情况或者文件。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45,396.88 万元。
其中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80.46 万元,及从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但尚未
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的募投项目投入 7,681.78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开户人      监管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账户类别
                                                                      31 日余额
中科软科技 广 发 银 行 股 份
股份有限公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9550880042524700969   专用存款账户    135,852,612.32
司         亚运村支行
中科软科技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股份有限公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631363277        专用存款账户     99,444,397.14
司         和平里支行
中科软科技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股份有限公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321250100100461483    专用存款账户     75,745,234.34
司         永定门支行
中科软科技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股份有限公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010900059010909       专用存款账户     78,142,356.65
司         清华园支行
中科软科技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股份有限公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8110701013501710172 专用存款账户                  64,784,171.60
司         中关村支行

                                   合计                                       453,968,772.05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核查,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5,255.23 万元;寿险领域参考系统平台项目从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1但尚未从募
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1,324.20 万元;财险领域参考系统平台项目从非募集资金账户
支付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1,230.86 万元;公共卫生健康医疗监管服务平
台项目从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559.45 万元;行业
应用软件通用组件平台研发项目从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
中转出 2,016.03 万元;行业应用软件运维服务支撑平台建设项目从非募集资金账
户支付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2,551.24 万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的
募投项目投入共计 7,681.78 万元
     综上,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22,937.02 万元,其中包
括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5,255.23 万元,及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的募投项目投入 7,681.78 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37,434.63 万元(不
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280.46 万元)。具体如下:




1由于公司募投项目投入主要由支付给研发人员薪酬等费用构成,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需使用基本存款账

户进行工资发放;此外,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人员人数较多,相关费用支出笔数多且单笔金额小。基于募集
资金管理及操作便捷性等因素考虑,公司在募投项目费用发生时先使用自有账户进行支付,并定期从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中将已由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募投投入资金转出。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603,716,5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9,370,159.3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9,370,159.3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是 否 已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 项 目 达 到
         变 更 项                                                                         投入金额与承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承诺投 本 年 度 投 入 金 截至期末累计                入 进 度 预 定 可 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目(含部                                                                         诺投入金额的                                            否发生重大变
项目              投资总额     额           入金额(1)    额(1)           投入金额(2)                 (%)(4)  = 用 状 态 日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分变更)                                                                         差额 (3)=(2)-                                          化
                                                                                                         (2)/(1)    期
         (如有)                                                                         (1)
财险领域
参考系统    不适用 171,377,500.00 171,377,500.00 171,377,500.00 49,080,117.88 49,080,117.88 122,297,382.12    28.64%   2020/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平台项目
寿险领域
参考系统    不适用 161,863,700.00 161,863,700.00 161,863,700.00 76,399,910.25 76,399,910.25 85,463,789.75     47.20%   2020/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平台项目
公共卫生
健康医疗
            不适用 104,569,100.00 104,569,100.00 104,569,100.00 34,945,909.50 34,945,909.50 69,623,190.50     33.42%   2020/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监管服务
平台项目
行业应用
软件运维    不适用 91,859,200.00 91,859,200.00   91,859,200.00    39,243,008.10 39,243,008.10 52,616,191.90   42.72%   2021/9/3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服务支撑
平台建设
项目

行业应用
软件通用
            不适用 74,047,000.00 74,047,000.00   74,047,000.00   29,701,213.65 29,701,213.65 44,345,786.35     40.11%   2021/9/3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组件平台
研发项目
  合计        -   603,716,500.00 603,716,500.00 603,716,500.00 229,370,159.38 229,370,159.38 374,346,340.62     —        —                  —      —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因募投项目原拟租赁的实施地点截至目前仍处于装修、维护状态,尚不具备入驻
                                                                 条件,为充分发挥公司现有资源优势,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开展,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变更上述募投项
                                                                 目实施地点。(1)将财险领域参考系统平台项目原实施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35 号变更为北京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8 号;(2)将寿险领域参考系统平台项目原实施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35 号
                                                                 变更为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3)将公共卫生健康医疗监管服务平台项目原实施地点北京市
                                                                 海淀区海淀大街 35 号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56 号;(4)将行业应用软件通用组件平台研发项目原
                                                                 实施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35 号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 10 号;(5)将行业应用软件运维服
                                                                 务支撑平台建设项目原实施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35 号变更为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9,842.6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出具的致同专字(2019)第 110ZA7510 号《关于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截至 2019 年 9 月 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实
                                       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9,842.60 万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9,842.60 万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 2019 年 12 月 30 日召
                                       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
                                       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现金管理期限为自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
额为人民币 9,842.60 万元。2019 年 12 月 12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关于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9)第 110ZA7510 号)
    2019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9,842.6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程序。保荐机构出具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该次置换
行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6 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
换完毕。

五、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情况。

六、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19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已于公司 2019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
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
     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现金管理期限为自 2019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授权额度范围内,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负
     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保荐机构出具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同意该事项。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2019 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金额 预期存                                        预期年化
序号      银行                        业务名称    业务期限    起息日
                    (万元) 款期限                                      收益率
       民生银行和                              7 天(到期自
 1                   8,000   一年 七天通知存款                2020.1.7    2.30%
         平里支行                                动存续)
       兴业银行永                              7 天(到期自
 2                   5,000   一年 七天通知存款                2020.1.8    2.36%
         定门支行                                动存续)
       中信银行中                              7 天(到期自
 3                   3,000   一年 七天通知存款                2020.1.7    2.01%
         关村支行                                动存续)
       招商银行清                              7 天(到期自
 4                   4,000   一年 七天通知存款                2020.1.7    2.03%
         华园支行                                动存续)

     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八、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2019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
       案》,同意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保荐机构出具了《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
       意见》,同意此次变更。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此
       次变更仅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建设内容、研
       发方向和实施方式等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实施地点                 变更后实施地点
  1 财险领域参考系统平台项目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35 号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8 号
  2 寿险领域参考系统平台项目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35 号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
     公共卫生健康医疗监管服务平
  3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35 号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56 号
     台项目
     行业应用软件通用组件平台研
  4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35 号 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 10 号
     发项目
     行业应用软件运维服务支撑平
  5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35 号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
     台建设项目

       九、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十、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问题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十一、 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实际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科软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中科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
       (2020)第 110ZA2734 号)。报告认为,中科软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十二、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
金专户,审阅了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查阅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
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
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
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9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情况。保荐机构对
中科软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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