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软:中科软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2021-04-16
公司代码:603927 公司简称:中科软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
作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0 年度工作中,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在董
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勤勉尽责,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明,男,1966 年出生。历任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行员;中国财
政科学研究院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现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
院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研究员、会计学博士生导师、所学位委员会委
员及学术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及管理会计专业委
员会委员,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
冯卓志,男,1956 年出生。曾任北辰广告公司总经理;海峡旅
行社总经理、兼任国台办海峡经济科技合作中心主任助理;中国燃气
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特别助理、战略发展委员会副主席、战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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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委员会主席。现任中国城乡发展国际交流协会监事、中国企业投资
协会常务理事。
祝中山,男,1975 年出生。曾任北京普天和平通信技术有限公
司开发部经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宽
带智能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北京圣博瑞通信科技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吴江圣博瑞信息科技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成都国能龙源科
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以上独立董事均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0 年度履职概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 5 次,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
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均出席了相关会议,对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不存在对公司有关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形。我们认为,会议
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
期内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
董事
本年应出席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东大会
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情况
李明 5 5 5 0 0 否 1
冯卓志 5 5 5 0 0 否 1
祝中山 5 5 5 0 0 否 1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 2020 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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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在上述董事会召开前
审阅了相关会议材料,发表了独立意见。针对上述议案,基于独立判
断,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
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
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
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
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董事
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的规定,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报
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
提供对外担保;控股股东与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我
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
金使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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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募集资金有关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董监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对公司董事、
监事、高管人员 2020 年度在公司领取报酬情况进行了审核,相关报
酬情况经各位委员审核通过后已编入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中予
以披露。
(五)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请继续聘用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的审计机构。该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
正,能够实事求是地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
制情况进行评价,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 2019 年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总股本 42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50 元人民
币现金红利(含税)。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发布《中科软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5 月
21 日,红利发放日为 2020 年 5 月 22 日。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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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度,我们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审核和监督。报告期
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信息
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未出现违
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我们听取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内容、形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地反应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
的现状。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围绕优势战略与
投资、内控规范实施、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并决
策,通过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及时向股东传递公司的战略方
向和经营动态。公司董事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对于待决
策事项进行提前了解和研究,尤其作为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时就重要
事项进行专项讨论,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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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度,公司在财务、投资、关联交易、内部控制、信息披
露等各方面均按照上市公司运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操作。我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全体中小股东
利益的基本原则,独立履职,为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发挥应有的
作用。2021 年,我们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
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最后,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我们 2020 年度工作
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李明、冯卓志、祝中山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