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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软:中科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15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

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为:李明先生、祝中山先生、

张玮先生,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主任委员由李明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全体委

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 年 4 月 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审

计部 2020 年度企业内部审计报告》、《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 2021 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审计委员
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1 年 4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三)2021 年 8 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1 年第三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半年度工作报告》、

《审计部 2021 年半年度企业内部审计报告》,审议通过了《2021 年

半年度财务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具体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致同所”)。致同所所有职员未在本公司任职,未获取

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致同所和本公司之

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

致同所审计小组成员和本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致同所

及审计成员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恪守了职业道德基

本原则。致同所及审计成员具备完成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

格。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致同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

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我们认为其为公司进行审计

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我们审慎评估了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同意向公司董事
会提议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

度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

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审工作提出了指导

性意见。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亦未发现财务报告舞弊的情形,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

无法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各项内控制度,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

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

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
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

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审议和披露,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依法进行

了回避,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的关联

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就公司财务报告的内外

部审计、内部控制的实施等工作履行了应尽的职责。2022 年我们将

恪尽职守,继续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

依托自身专业水平,重点关注财务报告的披露内容、披露质量及内

部控制的实施情况,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支撑,不断推动公司

提高整体治理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