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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软:中科软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所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15  

                        公司代码:603927                                  公司简称:中科软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所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计提 2021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计提 2021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

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公允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

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公司代码:603927                               公司简称:中科软


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

策机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的执行,各项制度符合我国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达到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作的实际情况。该项议案的审议及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做出

的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 2021 年度实施及 2022 年度

预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以及 2022 年度的预计事项是

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

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

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

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 《公

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与关联方
公司代码:603927                                公司简称:中科软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情况没有异议,同意公司与关联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五、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核查具备相应的执

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以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良好

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勤勉、尽职,坚持独立、客观、公

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作为公

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六、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董事会本次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

我们同意提名梁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明、李馨、祝中山
                                              2022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