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科软:中科软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李馨)2023-02-11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李馨,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提名为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软”)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科软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

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已取

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中科软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

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

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中科软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中科
软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中科软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

位或者在中科软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中科软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中科软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

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中科软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

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

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期间;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2 次以上通

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

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
内外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

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法学硕士学位、

律师从业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

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

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中科软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

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

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

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

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馨

                                       2023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