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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软:中科软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何召滨)2023-04-14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何召滨)


    本人作为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
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职期间,
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相关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
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2 年
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何召滨先生,1970 年 3 月出生,博士。正高级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
ACCA,中国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资格注册会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首
批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毕业,全国企业会计准
则咨询委员会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国人民大学 MPACC 教育顾问
委员会委员,ACCA 中国北方专家指导小组成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会计学硕
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客座研究生导师。
历任山东省五莲县税务局稽查员;日照市岚山区委办公室行政科长兼主管会计;
日照益同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兼主任会计师;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
部门经理;中国电能成套设备公司财务部主任;中国电能成套设备公司党委委
员、财务总监;中电投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员、财务总监;中国证监会规
划委研究员;国家核电技术公司财务部主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
资产部总经理;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计划与财务部主任;国家电投集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国家电
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主任兼资本运营中心主任。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
    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等关系,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独立性的要
    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通过公司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
    过并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2 次,董事会 5 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加
    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缺席董事会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1                1                  0                  0                  0
         (二)审议议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发挥专业知识,为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促进公
    司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出席会议前,详细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了解
    议案背景;会议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2022 年对所审议的各项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持续关注议案事项进展情况。
         (三)现场考察情况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重要事项审议过程中,本人积极采用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认真听取管理层对相关事项的介绍,深入公司了解生产经营、管
    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完善及执行情况,重点关注利润分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出意见。
         (四)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为全体董事购买董责险,保障董监高的合法权益,降低董监事履职风险,为董
    事科学决策做好支撑保障。并通过多种途径与独立董事沟通,组织独立董事参
    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法律法规和监管案例。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基于独立判断,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经营
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
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
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
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对
外担保;控股股东与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一位非独立董事、一位独立董事、一位股东代表监
事的补选工作,公司 2022 年度补选董事、监事的推荐、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履历等相
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情形。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请继续聘用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该所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地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按时完成审计工作。
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五)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实现对投
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决策机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确保
投资者第一时间获得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充分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
的情形。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内容、形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地反应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的现状。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围绕优势战略与投资、内
控规范实施、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并决策,通过真实、准
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及时向股东传递公司的战略方向和经营动态。公司董事在
日常工作中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对于待决策事项进行提前了解和研究,尤其作
为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时就重要事项进行专项讨论,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治理
水平的提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度,公司在财务、投资、关联交易、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各方面
均按照上市公司运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操作。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全体中小股东利益的基本原则,独立履职,为
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发挥应有的作用。
   2023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忠实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最后,对公司
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 2022 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
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何召滨
                                                      2023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