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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敏电子: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01-12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博
 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敏电子”、“上市公司”或“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等相关规定,华创证券就博敏电子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的情况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182 号” 《关于核准博敏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向共青城浩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9,569,732 股,每股面值 1 元,溢价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 13.48 元,募集配套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28,999,987.36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9,496,150.90 元(不含
 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9,503,836.46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
 [2018]3-75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9 年 1 月 11 日,上市公司已与募集资金存放监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梅州城区支行及独立财务顾问华创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182 号”《关于核准博敏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向共青城浩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本次交易拟募集的配套资金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   占比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资金(万   (%)
                                                                            元)

1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19,500        19,500       46.60
2               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费及中介费用                    3,000         3,000        7.17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744         2,547        6.09
         标的   功率半导体器件的埋嵌关键技术研究项
         资产                                                   3,162         2,261        5.40
                                目
3        在建
                大功率电机驱动电源器件的模块化项目              6,945         5,223       12.48
         项目
         建设   高可靠性电机控制隔离通讯模块化项目              7,231         5,155       12.32
                    高压功率 MOSFET 模块化项目                  6,528         4,162        9.95
                         合计                                  62,110        41,848      100.0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了履行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保证本
    次重组的顺利实施,公司以自筹资金对本次重组的现金对价及本次交易的相关费
    用进行了支付。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支付本次重组的现金对价 7,800
    万元,已支付本次重组相关的中介费用 939.33 万元。本次重组的现金对价及相
    关中介机构费用两项合计 8,739.3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     已投入自筹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号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1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19,500      7,800.00          7,800.00
     2      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费及中介费用              3,000        939.33             939.33
           标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547             0                 0
           的   功率半导体器件的埋嵌关键技
           资                                         2,261             0                 0
                        术研究项目
           产   大功率电机驱动电源器件的模
           在                                         5,223             0                 0
     3                  块化项目
           建
                高可靠性电机控制隔离通讯模
           项                                         5,155             0                 0
                        块化项目
           目
           建   高压功率 MOSFET 模块化项目            4,162             0                 0
           设
                       合计                          41,848      8,739.33          8,739.33

          四、募集配套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的公司内部审
    议情况
   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经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739.3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有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
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
   经核查,博敏电子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的事项已经上
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市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有资金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
   上市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
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