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敏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12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19-003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获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其中独立董事 4 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
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徐缓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共青城浩
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8]1182 号)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9,569,73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48 元,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28,999,987.36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9,496,150.90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09,503,836.46 元。该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公司 2017 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投资项目。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在下列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集中管理募集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4193101040022454
梅州城区支行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等具体事宜,详见《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临 2019-006)。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博敏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预 先 投 入 自 筹 资 金 的 公 告 》( 临
2019-00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华创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
核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亦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并出具了《关
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
〔2019〕3-3 号)。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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