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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敏电子:深圳市君天恒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鉴证报告2019-03-28  

						关于深圳市君天恒讯科技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目      录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第 3—4 页
         关于深圳市君天恒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
                       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9〕3-77 号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敏电子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关于深圳市君天恒讯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
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博敏电子公司 2018 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博敏电子公司 2018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博敏电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深圳市君天恒讯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
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博敏电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第 1 页 共 4 页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博敏电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深圳市君天恒讯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
映了深圳市君天恒讯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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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深圳市君天恒讯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8 年度完成收购深圳市君天恒讯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天恒讯公司)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君天恒

讯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共青城浩翔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182

号)核准,本公司获准向共青城浩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浩翔)、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福鹏宏祥柒号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青城源翔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源翔)、共青城建融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汪琦、陈羲共 6 位投资者发行 48,107,613 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君天恒讯公司 100.00%的股

权,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 9,569,732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8 年 8 月 2 日,上述君天恒讯公司 100%的股份已按照法定方式过户给本公司。此次

出资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 2018 年 8 月 2 日出具《验资

报告》(天健验〔2018〕3-44 号)。2018 年 8 月 9 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前十大股东名册》、《上市公司股

份未到账结构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受理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材料,发行新股数量为 48,107,613 股,相关股

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的上市首日

为 2018 年 8 月 9 日。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如下:

股东名称                                                        认购股份数量(股)
共青城浩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514,01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福鹏宏祥柒号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989,968
共青城源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49,977
共青城建融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33,732
汪琦                                                                      4,559,963


                                  第 3 页 共 4 页
陈羲                                                                         4,559,963
                              合 计                                         48,107,613

    本次向特定对象吴根春、杨宝林、俞正福发行用于募集配套资金的 9,569,732 股新增

股份已于 2019 年 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股份数量如下:

股东名称                                                认购股份数量(股)
吴根春                                                                       3,115,727
杨宝林                                                                       3,338,278
俞正福                                                                       3,115,727
                    合 计                                                    9,569,732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君天恒讯公司原股东共青城浩翔、共青城源翔签订的《博敏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与深圳市君天恒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关于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君天恒讯公司原股东共青城浩翔、共青城源翔承诺君天恒讯公司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使用配套募集资金投资(含期间资

金的存款、理财等收益)所产生的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9,000.00 万元、11,250.00 万元、14,063.00 万元。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君天恒讯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使用配套募集资金投资(含期间

资金的存款、理财等收益)所产生的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提超额业绩奖励

之前) 9,850.16 万元,超过承诺数 9.000.00 万元,已完成本年业绩承诺。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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