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岛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就公司募 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7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22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59元,截 至2017年10月27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22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78.98万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8,078.9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000.00万元。该事项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330300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2018 年初募集资金余额 413,521,876.06 其中: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 13,542,876.06 1 项目 金额 购买理财产品 399,979,000.00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 9,167,150.00 减:本期投入金额 45,678,912.71 减:手续费支出 2,041.88 加:利息收入 17,211,786.37 2018 年末募集资金余额 375,885,557.84 其中: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 65,885,557.84 购买理财产品 31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75,885,557.84元,其中银行活期存 款65,885,557.84元、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310,000,000.00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类型 银行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 406040100100088505 募集资金专户 63,986,818.53 分行新北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5049119000031409 募集资金专户 23,669.58 常州新闸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 522270842767 募集资金专户 80,192.15 钟楼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5689193 募集资金专户 1,480,966.76 常州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 13150000001186096 募集资金专户 313,910.82 分行 合计 65,885,557.84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或结 构性存款)的余额合计为310,000,000.00元,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元 收益起止 年化 金额机构 名称 类型 金额 日期 收益 2 收益起止 年化 金额机构 名称 类型 金额 日期 收益 国联证券股 保本固定 2018/6/20-2 收益凭证 50,000,000.00 5.10% 份有限公司 收益型 019/1/21 海通证券股 “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 本金浮动 2018/11/13- 20,000,000.00 4.40% 份有限公司 证普通版 273 天期第 957 号 收益型 2019/8/12 兴业银行常 本金浮动 2018/11/14- 结构性存款 20,000,000.00 4.10% 州分行 收益型 2019/5/13 海通证券股 “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 本金浮动 2018/11/14- 20,000,000.00 4.40% 份有限公司 证普通版 273 天期第 958 号 收益型 2019/8/13 海通证券股 “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 本金浮动 2018/11/15- 20,000,000.00 4.40% 份有限公司 证普通版 273 天期第 959 号 收益型 2019/8/14 海通证券股 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 本金浮动 2018/12/11- 20,000,000.00 4.40% 份有限公司 普通版 273 天期第 977 号 收益型 2019/9/9 海通证券股 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 本金浮动 2018/12/12- 20,000,000.00 4.40% 份有限公司 普通版 273 天期第 978 号 收益型 2019/9/10 海通证券股 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 本金浮动 2018/12/13- 20,000,000.00 4.40% 份有限公司 普通版 273 天期第 979 号” 收益型 2019/9/11 海通证券股 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 本金浮动 2018/12/14- 20,000,000.00 4.40% 份有限公司 普通版 273 天期第 980 号 收益型 2019/9/12 海通证券股 “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 本金浮动 2018/12/17- 20,000,000.00 4.40% 份有限公司 证普通版 273 天期第 981 号” 收益型 2019/9/15 海通证券股 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 本金浮动 2018/12/19- 20,000,000.00 4.20% 份有限公司 普通版 182 天期第 983 号 收益型 2019/6/18 海通证券股 “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 本金浮动 2018/12/20- 20,000,000.00 4.20% 份有限公司 证普通版 182 天期第 984 号” 收益型 2019/6/19 中国民生银 中国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管理服 本金浮动 2018/12/14- 28,000,000.00 4.53% 行常州支行 务协议 收益型 2019/5/14 华夏银行常 增盈策略保本型 81 号 183 天机 本金策略 2018/7/18-2 12,000,000.00 4.90% 州分行 构理财产品 保护型 019/1/17 合 计 31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7年10月27日,丽岛新材和国金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 3 行(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新北支行上级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常州广化支行(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闸支行上级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华 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所 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 38,000 38,000 新建科技大楼项目 2,800 2,800 新建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1,200 1,200 合计 42,000 42,000 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见附表1《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18年4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 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8】33030001号”《关于江苏丽岛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9,167,15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本报 告出具日,公司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工作已结束。 4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2018年3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不 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018年度,公司未曾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内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的情况说 明 2017年11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 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蔡征国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 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2018年11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7,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2018年度,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2018年3月8日,公司购买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金额为5,000万元,投资期限为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6月6日。 2018年3月8日,公司购买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金额为5,000万元,投资期限为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9月5日。 2018年3月8日,公司购买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 5 金额为15,000万元,投资期限为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12月9日。 2018年3月9日,公司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金额为4,000万元,投资期限为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30日。 2018年3月9日,公司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的保本浮动 收益型结构性存款,金额为5,000万元,投资期限为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4月8 日。 2018年4月2日,公司购买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金额为5,000万元,投资期限为2018年4月3日至2018年12月26日。 2018年4月3日,公司购买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本金策略保护型理财产 品,金额为1,200万元,投资期限为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7月5日。 2018年4月9日,公司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保本浮动 收益性理财产品,金额为2,800万元,投资期限为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12月10 日。 2018年4月8日,公司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的保本浮动 收益型结构性存款,金额为4,000万元,投资期限为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5月7 日。 2018年5月7日,公司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的保本浮动 收益型结构性存款,金额为3,000万元,投资期限为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6月7 日。 2018年6月7日,公司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的保本浮动 收益型结构性存款,金额为3,000万元,投资期限为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7月9 日。 2018年6月19日,公司购买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 收益凭证,金额为5,000万元,投资期限为2018年6月20日至2019年1月21日。 2018年7月9日,公司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的保本浮动 收益型结构性存款,金额为3,000万元,投资期限为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8月9 6 日。 2018年7月17日,公司购买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的本金策略保 护型理财产品,金额为1,200万元,投资期限为2018年7月18日至2019年1月17日。 2018年8月9日,公司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的保本浮动 收益型结构性存款,金额为3,000万元,投资期限为2018年8月9日至2018年11月9 日。 2018年9月6日,公司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的保本浮动 收益型结构性存款,金额为5,000万元,投资期限为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10月8 日。 2018年10月9日,公司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的保本浮 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金额为5,000万元,投资期限为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1 月9日。 2018年11月12日,公司购买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金额为2,000万元,投资期限为2018年11月13日至2019年8月12日。 2018年11月13日,公司购买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金额为2,000万元,投资期限为2018年11月14日至2019年8月13日。 2018年11月14日,公司购买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金额为2,000万元,投资期限为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8月14日。 2018年11月4日,公司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的本金保 障型结构性存款,金额为2,000万元,投资期限为2018年11月14日至2019年5月13 日。 2018年12月10日,公司购买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金额为2,000万元,投资期限为2018年12月11日至2019年9月9日。 2018年12月10日,公司购买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金额为2,000万元,投资期限为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9月10日。 2018年12月11日,公司购买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7 金额为2,000万元,投资期限为2018年12月13日至2019年9月11日。 2018年12月13日,公司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保本并 获得高于同期定期定款收益的理财产品,金额为2,800万元,投资期限为2018年 12月14日至2019年5月14日。 2018年12月12日,公司购买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金额为2,000万元,投资期限为2018年12月14日至2019年9月12日。 2018年12月13日,公司购买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金额为2,000万元,投资期限为2018年12月17日至2019年9月15日。 2018年12月18日,公司购买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金额为2,000万元,投资期限为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6月18日。 2018年12月19日,公司购买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金额为2,000万元,投资期限为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6月19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10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增加募 投项目实施地点。增加后,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和常州市 钟楼区新龙路南侧、瓦息坝路东侧。本次变更仅涉及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 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亦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调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推进造成实质性障碍,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8 2018年度,公司除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外,不存在其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 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是否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况。 9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杨 路 周文颖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0 附表 1: 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42,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484.6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180.8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承诺投资 本年度投入的募 截至期末投入 性是否发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项目 集资金 进度(%) 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总额 金额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化 新建铝材 精加工产 否 38,000 38,000 5,484.61 6,180.81 16.27 - - - 否 业基地项 目 新建科技 否 2,800 2,800 - - - - - - 否 大楼项目 11 新建网络 及信息化 否 1,200 1,200 - - - - - - 否 建设项目 合计 — 42,000 42,000 5,484.61 6,180.81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目前为基建期不产生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四之所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二)之所述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三)之所述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四)之所述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