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业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89号),建业股份首次向社会公 开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14.25元/股,并于2020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6名股东, 分别为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倪福坤先生、孙斌先生、夏益忠先生、罗 伟先生、许宁先生。上述股东持有限售股共计35,052,8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91%,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将于2021年3月2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16,000 万股,其中有限售 条件股份为 12,000 万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为 4,000 万股。前述限售股形成后至 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本 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建业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 2、自然人股东倪福坤、孙斌、夏益忠、罗伟承诺:“(1)建业股份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本人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2)如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建业股份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建业股份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3)如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 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价。若建业股份在本人减持 前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 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价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4)在本人担任建业 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依法及时向建业股份申报所持有的建业股份股数 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且承诺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建业股 份的股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建业股份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 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建业股份股票,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5)不论 本人在建业股份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建业股份离职,本人均将严 格履行相关承诺,并遵循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减持。” 3、自然人股东许宁承诺:“建业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建 业股份回购本人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上述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限售 承诺或安排,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或安排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2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35,052,847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2 日; 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号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单位:股) 数量(股) 建德市国有资产 1 33,802,817 21.1268% 33,802,817 - 经营有限公司 2 倪福坤 250,006 0.1563% 250,006 - 3 孙斌 250,006 0.1563% 250,006 - 4 夏益忠 250,006 0.1563% 250,006 - 5 罗伟 250,006 0.1563% 250,006 - 6 许宁 250,006 0.1563% 250,006 - 合计 35,052,847 21.9080% 35,052,847 -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类型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33,802,817 -33,802,817 - 有限售条件的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3,640,072 - 3,640,072 流通股份 3、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82,557,111 -1,250,030 81,307,081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20,000,000 -35,052,847 84,947,153 无限售条件的 A股 40,000,000 35,052,847 75,052,847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40,000,000 35,052,847 75,052,847 股份总额 160,000,000 - 160,00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业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 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建业股份本次解 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 3 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建业股份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 本保荐机构对建业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王一鸣 罗 军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