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业股份: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1-04-28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慎履
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生变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由 3 人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赵英敏女士、独立董事蒋平平先生、非独立董事倪福
坤先生,其中赵英敏女士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会的成员符合《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会议召开及审议议案情况如下:
1、2020 年 1 月 17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 2020 年计划的议案》等议案。
2、2020 年 4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0 年 8 月 26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2020 年 10 月 28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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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履职
期间的工作情况的监督核查,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
责任。
2、提议续聘外部审计机构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报审计工作
进行了评估,根据其履职能力、职业操守和服务水平,提议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外部财务审计机构。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和公司董事会的要求,协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
计划、审计范围和审计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沟通协商,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阶段的财务报告,通过核查,审计委
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况;公司财务报表均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
定编制,能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
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指导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审阅
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基本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实
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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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制度。通过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规范运作,各项经营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
理规范的要求,切实保障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审核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监督
审查,与审计机构沟通,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审查等职责,尤
其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
意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21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履行职责,发挥专业
作用,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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