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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业股份: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2021-12-31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
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
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
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
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
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
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
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
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
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
内容。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公司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20 年
可比数据。上述新租赁准则实施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均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