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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业股份: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优化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品结构的核查意见2021-12-3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优化调整部分募投项目
                        产品结构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
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业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
就建业股份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结构之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89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4.25 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 57,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7,345.5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 49,654.4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全部到账,并由立
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浙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集投资项目产品结构的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结合公司发展规划,为提升募投项
目的整体经济效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
会议审议通过,拟对募投项目“年产 8 万吨有机胺项目”产品结构进行优化调整,
调整后项目产能仍为年产有机胺 8 万吨,产品结构调整由“5 万吨/年乙基胺,3
万吨/年正丁基胺”,调整为“乙基胺 5.5 万吨,正丁基胺 2.5 万吨”。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
         “年产 8 万吨有机胺项目”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项目已取
  得立项、环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实施主体为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总额为 20,947.19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20,815.43 万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项目实际完成募集资金投入 3,298.15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
  度为 15.84%。
         (二)“年产 8 万吨有机胺项目” 优化产品结构实施内容调整情况
         “年产 8 万吨有机胺项目”原计划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新建 1 套 5 万吨/
  年乙基胺装置,待一期建成后拆除现有 1 套 3 万吨/年乙基胺装置,原地新建 3
  万吨/年正丁基胺装置。
         根据有机胺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
  整为:一期新建 1 套 2.5 万吨/年乙基胺装置,二期新建 1 套 2.5 万吨/年正丁基
  胺装置,原 3 万吨/年乙基胺装置不再拆除,而是通过 APC 改造(指先进过程
  控制系统改造),继续生产乙基胺产品。
         调整后项目产能仍为年产有机胺 8 万吨,产品结构调整为乙基胺 5.5 万吨,
  正丁基胺 2.5 万吨,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项目建设内容调整情况
         项目调整前后建设内容变动情况如下:

                产能(万吨)         新建装置数量(套)       建成后装置数量(套)
 项目
              原计划    调整后       原计划       调整后       原计划       调整后
 乙基胺         5         5.5          1            1            1             2
正丁基胺        3         2.5          1            1            1             1
  小计          8          8           2            2            2             3
                                  新建装置数量不变,但是
                                                             建成后装置总数量增加了
            调整后总产能 8 万吨不 减少了建设投资额。主要
                                                             一套,并且乙基胺和正丁
            变,乙基胺产能增加    是原 3 万吨/年乙基胺装置
                                                             基胺产品均有 2 套专用装
 备注       0.5 万吨,正丁基胺减 不再拆除,通过 APC 的改
                                                             置(原有 1 套 1.5 万吨/年
            少 0.5 万吨,调整后更 造,不但节约了资金,还
                                                             正丁基胺装置),组织生
            能满足市场需求。      提高了装置的自动化程度
                                                             产灵活性更大。
                                  和安全性。
         2、调整前后经济效益比较情况
         项目调整前后经济效益变动情况如下:


                                           2
序号                    项目                   单位      调整前          调整后[注 1]
  1      投资额
         项目总投资                            万元       20,947.19          18,530.66
         其中: 建设投资                       万元        15,280.6          13,224.93
                  流动资金                     万元        5,666.59           5,305.74
  2      年均销售收入                         万元/年     67,888.89          63,299.85
  3      年均利润总额                         万元/年      5,409.58           8,270.24
  4      静态总投资收益率                       %             25.82              44.63
  5      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                 年                7.26             5.5
注 1:表中调整后数据为拟新建的 2.5 万吨乙基胺和 2.5 万吨正丁基胺二套装置所计算出的
数值;
注 2:保留的原有 3 万吨乙基胺装置(参照新建乙基胺装置计算口径),年均销售收入为
34,715.52 万元,年均利润总额为 4,641.61 万元。若按 8 万吨有机胺的口径统计,公司预计
年均销售收入为 98,015.37 万元,年均利润总额为 12,911.85 万元。
      (三)“年产 8 万吨有机胺项目”优化调整产品结构的原因
      1、市场情况发生变化。近年来,随着化工原材料价格逐步上涨,乙基胺产
品下游应用领域不断延伸,乙基胺产品市场价格持续走高。公司根据市场情况,
预计后续正丁基胺与乙基胺的需求量会发生变化,在保持有机胺总产能 8 万吨/
年不变的情况下,增加乙基胺的产能 5000 吨/年,同时减少正丁基胺的产能
5000 吨/年。
      2、大装置频繁开停车损耗大,不利于生产的组织管理和经营计划的安排。
      3、原有的 3 万吨/年乙基胺生产线只进行 APC 改造和少量设备的更新,提
高装置自动化率以及运行稳定性和安全性,同时减少项目建设投资费用。
      (四)本次募投项目优化调整产品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调整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实际用途
      本次调整主要针对募投项目产品结构,审批的年产 8 万吨有机胺总产能不
变,产品种类不变,单产品产能略有增减。通过优化调整产品结构,能更好地
满足市场需求,整体提升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
      2、本次调整不会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本次调整后,募投项目建设实施主体不变,仍为“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
      3、本次调整将节省募投项目的建设投资费用
                                          3
    本次募投项目优化产品结构后,保留了现有 3 万吨/年乙基胺装置,预计项
目建设投资将节省 2,416.53 万元。
    4、本次调整不会增加募投项目的用地需求
    本次募投项目优化调整,可以在原项目用地范围内完成布置,不会增加项
目建设用地需求。
    5、本次调整不会改变募投项目的建设周期
    本次募投项目优化调整,保留了现有 3 万吨/年乙基胺装置,新建 2.5 万吨/
年乙基胺装置已建成投产;新建 2.5 万吨/年正丁基胺装置,预计可以在原计划
的建设周期内完成项目建设。
    6、本次项目调整已经取得必要的外部核准
    本次募投项目优化调整已经取得了建德市经信局出具的《浙江省工业企业
“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以及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
《环评补充说明报告》。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结构调整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 年 12 月 30 日,建业股份第四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优化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品结构的议案》。
    2021 年 12 月 30 日,建业股份第四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优化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品结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产品品种及延期之事项发表了明确
同意意见。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优化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建业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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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
    2、本次优化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该等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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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优化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品结构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王一鸣                罗 军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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