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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业股份: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02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28日向
全体董事以专人送出、邮递或通讯的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和
材料。
   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
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烈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
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
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员工的积极性,通过股权激励有效地将股东利
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激发员工的潜力和创造力,加强公
司凝聚力,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在充分保
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1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孙斌、张有忠系本激励计划关
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
006)。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
系,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孙斌、张有忠系本激励计
划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
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
的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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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
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价格等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
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
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
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
的变更登记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
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
《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9.在出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
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
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及相关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
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
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
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
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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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
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4.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
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
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
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5.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
司等中介机构;

   16.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
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孙斌、张有忠系本激励计
划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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