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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业股份: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2022-05-27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并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对 象: 浙江 建业 化工股 份有 限公 司( 简称“ 公司 ”或 “建 业股
份”)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建业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建业微电子”)。
     增资金额:公司以原募投项目“年产 11 万吨环保增塑剂项目”募集资金
专户中的 11,862.80 万元(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向建业微电
子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建业微电子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2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并变
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建业微电子增资实施“年
产 17000 吨电子化学品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年产 17000
吨电子化学品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89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4.25元/股。公司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7,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345.58万元后,实际募

                                     1
集资金净额为49,654.4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25日全部到账,并由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所”)审验,出
具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
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募投项目名称

                                                             年产 8 万吨有机
                    392277609720            178,193,078.5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胺项目
 公司建德梅城支行
                    387077610708                    已注销 补充流动资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年产 11 万吨环保
                    303063180013000012409   118,628,014.65
 公司杭州建德支行                                            增塑剂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年产 13,000 吨超
                    1202028229900021097      38,921,254.29
 有限公司建德支行                                            纯氨项目

 合计                                       335,742,347.47


    二、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建业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 年 12 月 23 日

    注册地址:建德市梅城镇建德高新技术产业园五马洲区块

    注册资本:11025.38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2322892339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顾海燕

    公司持股比例:公司持股 1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

                                      2
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建业微电子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21,549.22 万元,
净资产为 10,603.56 万元,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 616.05 万元。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1 万吨环保增塑剂项目”为“年产 17000 吨电子化学品项
目”,变更后项目实施主体为建业微电子,项目总投资 13,545.90 万元,拟使用募
集资金金额 11,862.80 万元(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不足部
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上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14)。此议案已经公司 2022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以原募投项目“年产 11 万吨环保增塑剂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
11,862.80 万元(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向建业微电子增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建业微电子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满足公司业务发展
需要,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五、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

    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方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
率和后期运营效率,公司拟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原“年产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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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吨环保增塑剂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303063180013000012409)予以销
户,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开设“年产 17000 吨电子化学品项
目”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原专项账户(303063180013000012409)的全
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与建业微电子、保荐机
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共同签署《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
更事宜,并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
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宜,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
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
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变
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投
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并变
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4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并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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