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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克来机电:克来机电关于参与竞拍上海克来盛罗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22-11-30  

                        证券代码:603960           证券简称:克来机电           公告编号:2022-061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竞拍上海克来盛罗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0 月 22 日和 2022 年 11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竞

拍上海克来盛罗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参

与竞拍上海联径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径汽车”)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的上海克来盛罗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克来盛罗”)49%股权,转让底价为 7,595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

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0 月 2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克来机电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号:2022-049)、《克来机电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号:2022-050)、《克来机电关于拟参与竞拍上海克来盛罗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号:2022-051),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披露

的《克来机电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号:2022-057)。


    二、交易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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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相关工作流程,克来盛罗 49%的股权(以

下简称“标的股权”)通过挂牌公示及网络竞价后征集到 1 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

让方即公司。公司以挂牌价格人民币 7,595 万元取得标的股权,并已向上海联合

产权交易所缴纳保证金人民币 2,278.50 万元。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按要求

与联径汽车签订了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供的《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并获

取了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签发的产权交易凭证,于当日支付了剩余产权交易价

款人民币 5,316.50 万元。


       三、《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中各主体的情况

    甲方(转让方):上海联径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产权交易标的

    2.1 本合同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上海克来盛罗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49%股

权。

    2.2 上海克来盛罗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4 月,现有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系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2,550 万元,占 51%股权;上海联径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2,450 万元,

占 49%股权。

    2.3 经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文号: 信资

评报字(2022)第 090040 号),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上海克来盛罗自动化

设备有限公司标的企业价值(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15,500 万元,产权交易标

的价值为人民币 7,59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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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除甲方已向乙方披露的事项外,产权交易标的和标的企业不存在资产评

估报告中未予披露或遗漏的、可能影响评估结果或对标的企业及其产权价值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三)产权交易的方式

    3.1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8 日,经上

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挂牌,挂牌期间征集到乙方一个意向受让方,按

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乙方为产权交易标的受让方,乙方同意依法受让本合同项下

产权交易标的。

    (四)价款和支付方式

    4.1 交易价款为人民币(小写)7,595 万元【即人民币(大写)柒仟伍佰玖

拾伍万元】。

    4.2 乙方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保证金计人民币(小写)

2,278.5 万元【即人民币(大写)贰仟贰佰柒拾捌万伍仟元整】,在本合同签署

后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

    4.3 一次性付款。除 4.2 款中保证金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外,乙方应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小写)

5,316.5 万元【即人民币(大写)伍仟叁佰壹拾陆万伍仟元整】一次性支付至上

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4.4 联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并经甲方申请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

次性划转至甲方指定账户。

    (五)产权交易涉及的职工安置

    5.1 乙方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应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

劳动合同。

    (六)产权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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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乙方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

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七)产权交易涉及的资产处理

    7.1 产权交易涉及的资产作如下处理无。

    (八)产权交接事项

    8.1 本合同的产权交易基准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

合,于合同生效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并在获得上海

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60 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

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变更登记、章程修正

案或新《公司章程》备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等工商变更登记/备

案手续。

    8.2 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甲、乙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

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九)产权交易的税赋和费用

    9.1 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9.2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标的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双方约

定按以下方式承担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十)甲、乙双方的承诺

    10.1 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标的拥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处分权,

没有隐匿资产或债务的情况。

    10.2 甲方保证就转让标的所设置的可能影响产权转让的任何担保或限制,

甲方已取得有关权利人的同意或认可。

    10.3 乙方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无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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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 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背中国境

内的相关产业政策。

    10.5 甲方、乙方提交的涉及产权交易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真实、完整、

有效,不存在故意隐瞒对本合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债务、争议、诉讼等情

况。

    10.6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

策等在内的一切手续均合法有效,本合同成立和产权转让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10.7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本合同及附件中的内容,

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披露的除外。

       (十一)违约责任

    11.1 乙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 0.5‰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1.2 甲方若逾期不配合乙方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每逾期一日应

按交易价款的 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1.3 本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交易标的或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

损失。

    11.4 其他违约责任无。

       (十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2.1 甲、乙双方按照规定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2.2 出现本合同第十一条所述违约情形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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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 本合同解除或变更合同主要条款的,上海       联合   产权交易所有

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失效,甲、乙双方需将合同解除或变更的事项通知上

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并将产权交易凭证交还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

司。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 本合同及产权交易中的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 甲、乙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向上海联合产权交

易所有限公司申请调解,或选择以下第 3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

    (3)依法向标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附则

    除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的情形以外,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乙方在受让转让标的的过程中依照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要求,递交的承诺

函等文件(如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乙双方委托的产权经纪机构各

执壹份,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留存壹份用于备案,其余用于办理产权交

易的审批、登记手续。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的完成尚需按照国有资产监管规定完成所有法定审批程序,

交易标的完成交割过户登记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尽快完

成克来盛罗 49%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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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但仍然可能面临标的企业市场、经营等

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存在交易标的业务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

    2、《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产权交易凭证》



    特此公告。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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