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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法兰泰克: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27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18-073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11 月 26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汾越路 288 号公司会议
    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1,287,78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62.2085
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金红萍女士主持,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独立董事宋晏女士因其他工作安排未能现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彭家辉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顾海清先生、沈荣先生
      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31,287,780                100             0                  0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31,287,780                100              0                  0              0           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 于提 供担保 的
                                 297,180              100            0                  0          0               0
            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议案 2 为均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益文、韩晶晶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