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泰克: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19-01-2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我司”)作为法兰泰克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兰泰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对法兰泰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
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06 号)核准,公司此次向社会公开发售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 4,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 7.3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28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903.86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376.1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0033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
投入情况如下:
序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募集资
募投项目名称 原计划建设期
号 总额(万元) 金金额(万元)
年产 2.5 万吨欧式起重
1 22,141.14 16,672.66 24 个月
设备投资项目
扩建起重机关键技术
2 3,235.00 1,632.37 24 个月
研发中心项目
合计 25,376.14 18,305.04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
资总额和建设规模等不变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号 用状态时间 用状态时间
1 年产 2.5 万吨欧式起重设备投资项目 2019 年 1 月 2020 年 1 月
2 扩建起重机关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2019 年 1 月 2020 年 1 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年产 2.5 万吨欧式起重设备投资项目
年产 2.5 万吨欧式起重设备投资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
原设计规划进行了阶段性的调整优化,以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据此,为确保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放缓该项目的实施
进度。
2、扩建起重机关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扩建起重机关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随着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对研发设备
和技术路线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继续保持先进的制造优势,公司需要进一步选
型、优化及调试相关系统和设备。因此公司根据自身实际运营情况、行业最新发
展成果及未来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在综合考虑整体技术创新需求的基础上,本
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拟放缓该项目的实施进度。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
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
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9 年 1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
目延期的议案》;2019 年 1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2019 年 1 月 25 日,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法兰
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年产 2.5 万吨欧式起重设备投资项目”项目、“扩建起重机
关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0 年 1 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详细核查,查阅了董事
会文件、监事会文件、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材料。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
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法兰泰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徐磊 杨斐斐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