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泰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19-022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89.388 万股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19 年 4 月 29 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2018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18 年 4 月 2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及调整情况
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 2018 年 4 月 26 日为授予日,向 6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4.2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83 元/股。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2018 年 5 月 30 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手续已完成,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受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对公司股份的影响,2018 年 9 月 11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其中授予数量由
234.20 万股调整为 304.46 万股,授予价格由 6.83 元/股调整为 5.19 元/股。
2018 年 9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
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1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全部 6.5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2018 年 11 月,公司完成了该部分已授
予未解锁的股票注销程序。注销完成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
297.96 万股。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解除限售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前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售条件
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018 年公司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净利润 润在剔除公司 2018
均以公司该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经 年股权激励计划支付
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 费 用 影 响 后 为
励计划实施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67,032,185.83 元 ,
同比增长 21.87%,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2018 年限制性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按照激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 核管理办法》,本次拟
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解锁的 65 名激励对
象 2018 年度考核结
A B C D E
评价等级 果均在“合格”及以
优秀 良好 合格 需改进 不合格
上,满足本次解锁条
标准系数 100% 100% 100% 50% 0
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
24 个月、36 个月。上述三期限售期分别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分别按 30%、
30%和 40%的比例解除限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批 30%股份限售期届
满,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可以解除限售。
三、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原为 66 人,鉴于其中 1 名激励对象因离
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总数由 66 人调整为 65 人。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原为 234.20 万股,受 2017 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影响,授予数量调整为 304.46 万股。2018 年 11 月,公司对 1 名离职
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6.5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授予数量调整为 297.96 万
股。
公司本次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9.388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2%,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65 人,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解锁 本次解锁数量占
已获授予限制性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 已获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量(万股)
数量(万股) 股票比例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沈荣 财务总监 9.360 2.808 30.00%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9.360 2.808 30.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 288.600 86.580 30.00%
合 计 297.960 89.388 30.00%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19 年 4 月 29 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89.388 万股
(三)董事、监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
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
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数(股) 本次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7,990,496 -893,880 117,096,616
无限售条件股份 92,989,104 +893,880 93,882,984
总计 210,979,600 0 210,979,600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法兰泰克本次解锁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
授权;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法兰泰克本次解锁条件已成就;
3、本次解锁的可解锁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4、本次解锁尚需在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届满后由公司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本次解锁手续。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