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兰泰克”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秉承实事求 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充分了解实际情况,依据客观事实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做出独立判断。现就本次董事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追认上海艾珮丝公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本次追认上海艾珮丝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 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 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追认上海艾珮丝公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