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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法兰泰克: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22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
则,通过充分了解实际情况,依据客观事实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独立判断。
现就本次董事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陶峰华先生、徐珽先生、袁秀峰先生、王文艺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经审阅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我们认为:上
述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陶峰华先生、徐珽先生、袁秀峰先生、王文艺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股东大会选举表决。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杨克泉先生、戎一昊先生、蒋毅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经审阅各独立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我们认为:上述
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
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杨克泉先生、戎一昊先生、蒋毅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由股东大会选举表决。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