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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法兰泰克:招商证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2022-04-2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法兰泰克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兰泰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法兰泰克拟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以证监许可[2020]1205 号《关于核准法兰泰克重工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
币 33,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共计 3,300,000 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000.0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的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25,140,808.53 元。上述资金已经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262 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金
额 3,439.75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960.25 万元。2021 年,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收益 833.71 万元;银行利息收入净额(扣除银行手续
费)37.92 万元,期末可转债募集资金余额为 17,327.09 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逐
步投入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2 亿元可转换公司
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情况如下:

    (一)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利用率并节省财务费用,同时增加公司收
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2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时间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
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主要投向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
保本型投资产品。

    (四)投资授权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
见、核查意见,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
宜。

    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使用的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
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所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收
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
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可能存在变动。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现金管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违反《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
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能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2、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
不超过 2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合规,有
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
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2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的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有效期,有利于公司资金统筹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有利于提高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保荐机构意见

    本保荐机构审阅了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了解本次购买
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
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
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运营、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的
使用效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和监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和决策程序,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
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一事表示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   磊                 包晓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