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泰克:关于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3-014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银行
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下,为信誉良好、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优质客户的供
应链融资业务提供担保,融资用途仅限于客户支付公司或子公司货款。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为 189.26 万元,占 2022 年度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为 0.13%。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推动公司销售业绩增长,加快公司资金
回笼,公司(或子公司)拟在银行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下,本次新增不超过人民
币 10,000 万元(含)的额度为公司(或子公司)客户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融
资用途仅限于客户支付公司或子公司货款。该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12 个月(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供应链融资是指以客户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为基础,在
公司(或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条件下,银行向客户提供贷款以购买
公司(或子公司)产品,客户在还款期限内分期向银行偿还贷款。如果客户不能
如期履约还款,公司(或子公司)将承担保证责任,代为偿还逾期款项并要求客
户及其他反担保人就该供应链融资下的担保履行反担保义务。
《关于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经营管理层负责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具体操作事项,且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担保对象
被担保人为公司及子公司信誉良好的优质客户,具体由公司根据业务情况,
向合作银行进行推荐并完成认证。公司与上述担保对象无关联关系,本次合作为
非关联交易。
2、参与供应链融资的客户主要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客户及其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
(2)具备相关经营资质,与公司过往合作记录良好;
(3)公司根据管理要求补充的其他条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
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律师费等)。
2、担保方式:最高额保证担保。
3、担保期限:每笔担保业务的担保期限不超过五年。
4、担保额度:以各客户的融资额为限,总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
5、反担保措施:公司要求客户或其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
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抵押、动产抵(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
可的方式办理。
具体内容以公司、子公司实际与合作银行、客户等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对外担保的风险管控措施
针对为客户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明确
风险控制措施,降低担保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负责对纳入担保范围的客户的资质进行审核和推荐,确保加入进来
的客户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指定银行授信额度下的融资款用途限于向本公司或子公司支付采购货款;
3、公司要求客户或其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采用包括但不
限于房产抵押、动产抵(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办理。
公司将谨慎判断反担保的可执行性及反担保提供方实际担保能力。公司为客户履
行担保责任后,在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依法享有追偿权。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或子公司)为客户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融资用途仅限于客户支付公
司或子公司货款,有利于公司开拓市场,扩大公司(或子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
率,提高公司的营运资金效率和经济效益。同时对于客户,可以利用公司良好的
资信等级和高质量的成熟产品,取得融资机构较低成本的资金支持。公司严格筛
选担保对象,且存在反担保措施,整体风险可控。
六、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客户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有助于帮助客户拓宽
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同时加速公司资金回笼,减少应收账款,优化公司财
务结构;客户供应链融资款项,只能用于向公司或子公司支付货款,并提供反担
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客户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拓宽
销售渠道和业务开拓。公司严格筛选担保对象,且存在反担保措施,整体风险可
控。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没有
出现违规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形。公司为客户提供融资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不会导致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
担保的议案》。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6,963.33 万元,占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1.77%;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6,774.07 万元,占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1.63%。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情
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