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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创物流: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4-02  

                          证券代码:603967     证券简称:中创物流      公告编号:2021-016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改章程及相关制度变更的议案》,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董事、监事选举行为,保证股东充分行
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选举董事和
监事时拟实行累积投票制。据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变更内
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
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  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
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  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
包括以下内容:                      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
人情况;                            人情况;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三)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
提出。                              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
                                    提出。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会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 董事会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
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 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    选人;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   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
监事会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    监事会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
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监    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    事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
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    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
式民主选举产生。                      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案应当符合本章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案应当符合本章
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公司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
                                      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
                                      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
                                      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
                                      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
                                      和基本情况。
                                      在股东大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
                                      的董事或监事时,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监事的选举
                                      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八十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有提案     第八十三条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
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    会应当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
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      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
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    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
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    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
不得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决议外,股东大会不得对提案进行搁置
                                      或不予表决。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