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物流: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2-03-30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2022】26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
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
地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及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增加银行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
的议案》。公司在报告期内拟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
担保合计总额不超过 27,000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发生为其控股子公司上海智冷供应链有限公
司提供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我们认为被担保方属于
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方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
了解和控制能力,为其提供的担保额度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除上述担保情况外,公司不存在为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其他
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
至本报告期末的,为前述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