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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醋化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5-09-08  

						证券代码:603968           证券简称:醋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4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及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对下属子公司
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5 年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
担保(包含正在履行中的担保),在此额度范围内,具体授权董事长择机实施。
根据上述决议确定的担保限额,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立洋化学有限公司向江
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申请人民币 1.5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
授信有效期至 2016 年 7 月 27 日,由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南通立洋化学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10 月 10 日,注册资本 8,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顾清泉,注册地和经营地为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区,目前主要从事
氰基吡啶与乙腈的生产和销售。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
公司总资产为 342,679,044.05 元,净资产 107,024,771.09 元,2014 年度该公
司实现营业收入 363,414,800.77 元,净利润 14,790,818.84 元。经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347,987,552.37 元,净资产 110,362,969.52 元,实现营业收入 138,926,473.87
元,净利润 3,790,758.20 元。公司持股比例 10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
资子公司。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银行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
   借款人:南通立洋化学有限公司
   保证人: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范围: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
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
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债权人
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等款项。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基于其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为保证南通立
洋化学有限公司资金周转,公司同意为该项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4500 万元(含本
次公告担保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3.40%,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