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作为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会议程序合规,所聘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任职资格,且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高管职务,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 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同意董事会予以聘任。 独立董事:赵伟建、郭俊、葛杰华 2016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