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独立意见 2018年2月8日,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 减少、规避因外汇结算、汇率、利率波动等形成的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伟建、郭俊、方建华 2018 年 2 月 8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 业务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伟建: 郭俊: 方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