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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醋化股份: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2018-08-25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通
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醋化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醋化
股份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6号文《关于核准南通醋酸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55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
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5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046.4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916.48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于2015年5月13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20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入    项目备案部门      项目备案号
        年产20,000吨高纯乙酰乙酸甲酯联                   南通市经济和
 1                                           17,821.00                   3206001200325
        产5,000吨双乙烯酮项目                            信息化委员会
        年产5,000吨烟酰胺联产44吨烟酸                    南通市经济和
 2                                           10,755.00                    320600120328
        及副产3,941.2吨硫酸铵生产项目                    信息化委员会
 3      年产11,000吨山梨酸钾项目              6,187.00   南通市经济和     320600120326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入     项目备案部门      项目备案号
                                                           信息化委员会
         醋酸及吡啶衍生物科研中心建设项                    南通市经济和
 4                                             2,958.00                     320600120327
         目                                                信息化委员会
 5       偿还银行贷款                          4,000.00              -           -
 6       补充流动资金                          4,195.48              -           -
                  合计                        45,916.48              -           -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8,896.51万元,购买结构
性存款10,800万元、购买保本理财产品4,700万元,募投资金专户余额为2,656.76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29,171.52万元,购买结构
性存款9,600万元,存入通知存款户7,500万元,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中存有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06.0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
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461.1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年产20,000吨高纯乙酰乙酸甲酯联
 1                                                    17,821.00                 17,821.00
         产5,000吨双乙烯酮项目
         年产5,000吨烟酰胺联产44吨烟酸
 2                                                    10,755.00                         0.00
         及副产3,941.2吨硫酸铵生产项目
 3       年产11,000吨山梨酸钾项目                         6,187.00               3,155.04
         醋酸及吡啶衍生物科研中心建设项
 4                                                        2,958.00                      0.00
         目
 5       偿还银行贷款                                     4,000.00               4,000.00
 6       补充流动资金                                     4,195.48               4,195.48
                  合计                                45,916.48                 29,171.52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具体内容及调整原因


    募集资金项目是根据市场发展制定,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
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具有一定的时效性。
    自2015年以来,受市场环境变化和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的影响,烟酰胺产品
市场需求减弱。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醋化股份将“年
产5,000吨烟酰胺联产44吨烟酸及副产3,941.2吨硫酸铵生产项目”的项目建设期
延长至2018年6月,“科研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实施。
    根据醋化股份对烟酰胺产品进行的市场调研,目前烟酰胺烟酸市场仍处于供
远大于求的局面,市场竞争激烈。鉴于目前烟酰胺项目市场产能过剩,经济效益
不显著,综合考虑项目投入及对公司的收益回报情况,审慎研究后拟再次对“年
产5,000吨烟酰胺联产44吨烟酸及副产3,941.2吨硫酸铵生产项目”的项目进度规
划进行调整,将项目建设期间由2018年6月延长至2019年6月;“科研中心建设项
目”仍在论证调整中,公司拟继续将该项目延期实施。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醋化股份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未改
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总额,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分析论证,已由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亦经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平安证券对醋化股份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
目实施进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赵宏




                                                        邹文琦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二○一八年八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