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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醋化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10-30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2019年10月28日,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关于补选公司董事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经了解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认为公司董事候
选人具备履行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3、同意薛菁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并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是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加强公司
治理需要,决策程序《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我们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舒兴田、齐政、方建华
                                                        2019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