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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醋化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0-04-18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公
司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丁彩峰、陆强新、赵伟建、郭俊、葛杰华五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
事葛杰华先生担任。
    葛杰华先生2016年向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申请。由于葛杰华先生辞职将导致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一,葛杰华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方建
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
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至此,葛杰华先生辞职生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调整为由丁彩峰、陆强新、赵伟建、郭
俊、方建华五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方建华先生
担任。
    赵伟建先生2017年底向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申请。由于赵伟建先生辞职将导
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一,赵伟建先生的辞职申请将
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2018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选举齐庆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至此,赵伟
建先生的辞职生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六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调整为由顾清泉、陆强新、齐庆中、郭俊、方建华五名董事组成,主
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方建华先生担任。
    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
届选举的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了舒兴田、齐政、
方建华、顾清泉、陆强新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由具
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方建华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审
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具
体如下:
   1、2019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 2018 年度审计报告,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议案;
   2、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 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3、2019 年 8 月 22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 2019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2019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 2019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公司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
职,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
审计小组成员与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审计委员会对其所执行财务报
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与公司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和公司管理层在事前、事中、事后保持了密切且有效的沟通,保证了
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注册会计师规范地完成了
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 提议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
督促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得以有效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
见,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并发表了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
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
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内控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
制体系建设符合规定。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面或其他沟
通方式协调管理层、公司审计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沟通、交流,配合外部
审计机构工作、提高审计效率,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共同发挥监督功能,
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
尽责、恪尽职守,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2020 年,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将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
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