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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醋化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12-31  

                        证券代码:603968           证券简称:醋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8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及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下属子公司
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担保(包含正在履行中的担保),担保期限自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内有效。在此额度范围内,具体授权董
事长择机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根据上述决议确定的担保限额,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通
立洋化学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自 2020 年 12 月 30 日
起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止签署的借款、银票、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
他授信业务合同提供了最高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通天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通港闸支行自 2020 年 12 月 30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6 日止签署的借款、银
票、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提供了最高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南通立洋化学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07 年 10 月 10 日,注册资本 8,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庆九,注册
地和经营地为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区,目前主要从事氰基吡啶与乙腈的生产和
销售。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
公司总资产为 27,841 万元,负债总额 17,137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7,137 万元),
净资产 10,704 万元,2019 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2,934 万元,净利润 2,772
万元。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该公司总资产为 37,316 万元,负债总
额 24,293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4,293 万元),净资产 13,022 万元,2020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40,278 万元,净利润 2,316 万元。公司持股比例 100%,属于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


    2、南通天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00 年 6 月 5 日,注册资本 1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庆九,注册地为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 968 号,公司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
口商品目录);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让贸易。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
公司总资产为 9,661 万元,负债总额 8,276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8,276 万元),
净资产 1,385 万元,2019 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364 万元,净利润 263 万
元。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该公司总资产为 12,992 万元,负债总
额 11,586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1,586 万元),净资产 1,406 万元,2020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1,543 万元,净利润 21 万元。公司持股比例 100%,属于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 1 的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
       债务人:南通立洋化学有限公司
       保证人: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范围: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
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
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
定费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等款项。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
最高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授信业务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
期到期)后满三年之日止。


担保合同 2 的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
      债务人:南通天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保证人: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范围: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
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
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
定费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等款项。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
最高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授信业务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
期到期)后满三年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其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为保证南通立洋化
学有限公司和南通天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资金周转,公司同意为其向银行申请
的授信额度授信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7000 万元,美元
300 万元(含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合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69%,公司
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