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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醋化股份: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1-04-2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通
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醋化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对醋化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1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56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
股19.58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500,464,800.00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9,164,8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具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20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醋化股份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9,307.45万元,购买结
构性存款18,000.00万元,募投资金专户余额为844.7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020年度,醋化股份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7,510.76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醋化股份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6,818.21万元,购买七
天通知存款6,000.00万元,募投资金专户余额为5,646.9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4年8月15日经
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六次会议批准。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2015年5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经醋化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对年产5,000吨烟酰胺联产44吨烟酸及副产3,941.2吨硫酸铵生产项目、年产
11,000吨山梨酸钾项目以及醋酸及吡啶衍生物科研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变更/结项,
将原计划投入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截至2020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19,014.0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为16,609.03万元,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的净额2,405.06万元)以及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账户2020年3月31日后、募投
项目变更前所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向3.5万吨/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和年
产15,000吨乙酰磺胺酸钾副产63,000吨硫酸铵项目。其中,年产15,000吨乙酰磺
胺酸钾副产63,000吨硫酸铵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宏信化工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宏信化工”),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1)。
    醋化股份及全资子公司宏信化工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通港闸支行于2020年6月17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
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户名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
 平安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   醋化股份     11014762120007       专用存款账户        0.34
   江苏银行南通港闸支行   醋化股份    50230188000478147     专用存款账户       18.16
   江苏银行南通港闸支行   醋化股份    50230181000841221     七天通知存款    2,000.00
   江苏银行南通港闸支行   醋化股份    50230181000841303     七天通知存款    2,000.00
   江苏银行南通港闸支行   醋化股份    50230181000844835     七天通知存款    2,000.00
   工商银行南通港闸支行   醋化股份   1111823129000666686    专用存款账户        0.02
   中国银行南通港闸支行   醋化股份       524866797631       专用存款账户    5,365.93
   江苏银行南通港闸支行   宏信化工    50230188000621396     专用存款账户      262.47
           合计                                      ——                  11,646.9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2019年4月16日,醋化股份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4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8号)。
    2020年4月16日,醋化股份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
年4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8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0年度,醋化股份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7,510.76万元,具体情况
如下:
    1、3.5万吨/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2020年度投入募集资金2,972.26万元;
    2、年产15,000吨乙酰磺胺酸钾副产63,000吨硫酸铵项目2020年度投入募集
资金4,538.5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4月16日,醋化股份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年产
5,000吨烟酰胺联产44吨烟酸及副产3,941.2吨硫酸铵生产项目、年产11,000吨山
梨酸钾项目以及醋酸及吡啶衍生物科研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变更/结项,将原计划
投 入 上 述 项 目 的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截 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人 民 币
19,014.0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为16,609.03万元,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的净额2,405.06万元)以及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账户2020年3月31日后、募投
项目变更前所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向3.5万吨/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和年
产15,000吨乙酰磺胺酸钾副产63,000吨硫酸铵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
年4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2020-021)。
     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醋化股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
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
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醋化股份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南通醋酸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
第110A008643号)》。报告认为,醋化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专项报告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醋化股份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
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醋化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赵   宏




                                                          邹文琦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二○二一年四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