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化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0
证券代码:603968 股票简称:醋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8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财会[2018]35 号)规定,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对2021年资产
负债表的列报项目及其内容有所影响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不产生影响。
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并
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称“新
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
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了承租人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
和 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 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调整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并与收入准则进行衔接;
(5)完善与租赁交易有关的列报要求,丰富出租人披露的内容,为报表使
用者提供更多有用的信息。
2、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
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当期及前期的损益无影响,对母公司
期初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具体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 2021 年 1 月 1 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公司作为承租人对于首次 使用权资产 - 1,853,339.90
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
的调整 租赁负债 - 1,853,339.90
特此公告。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