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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新星: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18-041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产业园区新星公司红楼会
议室以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以邮件及电话的方式
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学敏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
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详细内容
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
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主体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发募投项目“铝钛硼(碳)轻合金系列技改项目”已建成并达产,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将原项目“铝
钛硼(碳)轻合金系列技改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 7,151.42 万元及其以后产生的利
息收入变更用于新项目“洛阳 3 万吨/年铝晶粒细化剂生产线建设项目”,新项目
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和要求,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部分列
示项目进行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 14:30 在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产业园区新星公
司红楼会议室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