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11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19-006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9 日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新星公司红楼会议
室以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19 年 3 月 4 日以邮件及电话的方式通知
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学敏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于 2019 年间向各
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合计人民币 12.00 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
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在该授信额度项下办理各种单项授信业务,授信项
目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
各类银行融资业务,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合同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
环使用。具体申请授信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融资银行 授信额度
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0,000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 20,000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 10,000
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000
5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 10,000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
8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10,000
合 计 120,000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陈学敏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
关业务,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