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9-24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19-040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于 2019 年 9 月 21 日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新星公司红楼会议
室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以邮件及电话的方式通知全
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学敏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
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
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
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042)。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追加申请 2019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董事会
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追加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的
授信额度,授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保函等各类银行融资业务,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合同为准。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新增 授信额度
序号 融资银行 原授信额度
授信额度 总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1 0 20,000 20,000
分行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
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陈学敏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
关业务,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