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978 公司简称:深圳新星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9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25 元(含税)。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新星 603978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周志 办公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观光路公明镇高新技术 产业园新星厂区A栋 电话 0755-29891365 电子信箱 zhouzhi@stalloys.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系全球唯一一家建立了从原矿开采到合金加工完整产业链的铝晶粒细化剂制造商。产业 涉及萤石矿开采、氢氟酸制造、氟盐制造、铝晶粒细化剂及其它合金材料、节能新材料等。公司 显著特点是技术创新,从产业链环节衍生出各类填补国内技术空白的新材料,实现产业链最大价 值。主要业务如下: (1)铝晶粒细化剂的生产制造与销售 铝晶粒细化剂(铝钛硼、铝钛碳)作为铝材加工过程中的重要添加剂,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 轨道交通、军工、航海、建筑、机械制造、化学工业等各种领域用的铝材制造加工。通过添加细 化铝坯锭结晶颗粒,可以确保加工成型后的铝材具有良好的塑性、强度和韧性。公司目前是全球 最大的铝晶粒细化剂制造商,主要为国内大型铝加工企业提供稳定的铝晶粒细化剂产品。 2019 年完成了洛阳 3 万吨/年铝晶粒细化剂项目建设,于 2019 年 7 月正式投产;2019 年度积极进 行深圳厂区 3 万吨/年铝晶粒细化剂生产线向洛阳厂区转移。至 2020 年下半年深圳厂区将只保留 3 万吨/年的铝晶粒细化剂生产产能,并逐步向其它合金转型。深圳厂区主要为华南等周边地区铝加 工企业和国内外特种高端合金客户提供各类合金产品。洛阳厂区将建成 6 万吨/年的铝晶粒细化剂 及其它配套产品生产产能,主要为华东、华中、华北等周边地区铝加工企业提供铝晶粒细化剂产 品。 (2)氟盐材料制造与销售 氟盐材料包括氟钛酸钾、氟硼酸钾,该材料系铝晶粒细化剂主要原材料。氟盐作为生产铝晶 粒细化剂产品的重要原材料,直接影响到最终产品的品质与质量,为全面把控公司产品质量、保 障产品品质,公司在江西省全南县投资建设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主营氟盐产品,该 项目的建设与投产完全满足了公司铝晶粒细化剂生产所需,在满足自我需求的同时将向市场销售, 进一步提升企业盈利能力。 氢氟酸系氟盐制造主要原材料,氢氟酸占氟盐材料生产总成本高,其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终端产品 毛利影响较大。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终端产品毛利率,公司对汇凯化工进行增资,持有其 30% 的股权,汇凯化工主营氢氟酸产品,目前已形成年产 2 万吨的无水氟化氢生产能力,并已取得二 期 3 万吨备案批复,项目扩产完成后产能将达到 5 万吨/年。 (3)萤石矿开采与销售 瑞金绵江萤矿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萤石现可采量 59 万吨。萤石矿是氟盐制造的主要原材料, 鉴于萤石矿资源不可再生的特点,具有较强的稀缺性,随着本行业的不断发展,未来萤石矿资源 的重要性将愈发明显,行业内企业对上游萤石矿资源存在一定程度的依赖;公司利用自身优势, 抓住机遇提前布局,向上游进行纵向拓展,为公司全产业链布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铝锭、氢氟酸、氯化钾、钛精矿、硼砂等。公司实行“订单+合理库 存”的采购模式,确保供货及时。销售部接受订单后,生产部制定生产计划,仓库部根据原料库存 情况,填写采购申请单,由采购部向供应商询价、下单;原料到货后,入库前需经过检测,仓库 部门入库,填写入库单;财务部审核单证齐全后根据账期付款。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安全库存”的生产模式,按照订单要求确定产品生产数量、生产计划,安 排各车间组织生产。同时,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预测及销售经验,进行少量备货生产。公司长期专 注于铝晶粒细化剂市场,与国内主要的铝材加工商保持稳定合作关系,对下游市场的需求以及行 业竞争对手信息有着较为准确的掌握。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采取“直销+经销”销售模式,同时,在客户集中的部分区域采用经销模式,充分 利用经销商的销售网络。销售部获取客户订单后反馈至生产部,生产部下发生产计划单,仓库、 采购、生产等部门密切合作,组织采购、生产,完工后交付客户。公司根据“订单日铝锭采购价+ 加工费”的方式确定销售价格,并根据客户的资产规模、信用度以及合作关系等要素给予不同的信 用期,平均 2-3 个月信用期。 (三)行业地位 公司是行业内唯一一家拥有完整产业链的铝晶粒细化剂专业制造商,其业务涵盖萤石矿采掘、 氟盐制造、铝晶粒细化剂生产;是行业内唯一一家自主研发制造关键生产设备电磁感应炉、连轧 机的企业,其自主研发的电磁感应炉、连轧机获得多项国内外发明专利,所生产的铝钛硼晶粒细 化剂的技术指标已经处于国际领先水平;是连续五年全球产销规模最大的铝钛硼(碳)合金制造 商。此外,公司负责起草了《铝及铝合金晶粒细化用合金线材第 1 部分:铝钛硼合金线材》 ( YS/T447.1-2011 )、《 铝 及 铝 合 金 晶 粒 细 化 用 合 金 线 材 第 2 部 分 : 铝 钛 碳 合 金 线 材 》 ( YS/T447.2-2011 ) 和 《 铝 及 铝 合 金 晶 粒 细 化 用 合 金 线 材 第 3 部 分 : 铝 钛 合 金 线 材 》 (YS/T447.3-2011)等行业标准。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建有经政府认定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广东省院士工作站、 广东省铝镁钛合金材料(新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圳铝镁钛轻合金材料工程实验室、深圳市 铝镁合金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科研平台。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增减(%) 总资产 2,124,102,040.36 1,920,980,838.95 10.57 1,600,432,802.27 营业收入 1,033,935,692.71 1,099,960,107.96 -6.00 1,009,183,483.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94,268,947.86 125,097,276.49 -24.64 104,530,270.41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78,749,345.15 97,579,290.44 -19.30 97,671,488.95 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505,576,438.01 1,411,613,293.33 6.66 1,318,739,635.47 东的净资产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65,439,325.01 132,584,246.23 -149.36 -254,390,141.39 金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9 0.78 -24.36 0.78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59 0.78 -24.36 0.78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6.46 9.18 减少2.72个百分点 11.63 益率(%)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233,973,594.37 287,867,896.81 255,405,314.20 256,688,887.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6,108,985.25 41,745,318.10 18,489,608.86 17,925,035.65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12,794,317.90 39,505,230.74 15,970,985.90 10,478,810.61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7,146,006.95 64,612,666.97 -66,895,993.08 -70,302,005.85 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3,758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3,894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 比例 股东 售条件的 股份 (全称) 增减 数量 (%) 数量 性质 股份数量 状态 境内自 陈学敏 0 43,409,400 27.13 43,409,400 无 0 然人 境内非 深圳市 岩代投资有 限 0 25,262,280 15.79 25,262,280 无 0 国有法 公司 人 境内非 深圳市 辉科轻金属 研 0 15,206,640 9.50 15,206,640 无 0 国有法 发管理有限公司 人 全国社 保基金六零 四 4,626,049 4,626,049 2.89 0 无 0 其他 组合 境内非 联领信息技术(深圳) 0 3,942,960 2.46 0 无 0 国有法 有限公司 人 境内自 夏勇强 -817,600 2,453,120 1.53 0 无 0 然人 境内自 何中斐 -153,800 1,224,200 0.77 0 无 0 然人 境内非 北京华 鼎新基石股 权 0 1,200,000 0.75 0 无 0 国有法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人 境内自 颜荣标 -185,860 1,122,500 0.70 0 无 0 然人 李雪红 1,053,000 1,053,000 0.66 0 无 0 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1、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敏直接持有深圳市岩 说明 代投资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2、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敏直接及通过深圳市 岩代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 51.0214%的股权。 3、公司董事、高管夏勇强、叶清东、卢现友、余跃明担任深 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4、公司董事郑相康担任联领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执行 (常务)董事、总经理,公司监事黄曼担任联领信息技术(深 圳)有限公司监事。 5、何中斐为陈学敏配偶的弟媳。 6、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 致行动人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无 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033,935,692.71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6.00%;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4,268,947.86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24.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8,749,345.15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9.30%。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资产负债表期末的应收票据列示金额 256,223,889.89 元,应收账款列示金额 260,578,129.96 元; 期初的应收票据列示金额 243,566,982.59 元,应收账款 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 列示金额 271,334,645.22 元。 列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期末的应收票据列示金额 172,524,078.16 元,应收账款列示金额 276,590,765.48 元; 期初的应收票据列示金额 211,594,967.54 元,应收账款 列示金额 274,005,688.52 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期末的应付票据列示金额 290,000,000.00 元,应付账款列示金额 58,974,648.64 元; 期初的应付票据列示金额 220,000,000.00 元,应付账款 将“应付账款与应付票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列示金额 65,105,943.53 元。 列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期末的应付票据列示金额 290,000,000.00 元,应付账款列示金额 9,699,841.37 元; 期初的应付票据列示金额 220,000,000.00 元,应付账款 列示金额 32,538,542.76 元。 合并利润表本期的资产减值损失列示金额 0.00 元;上期 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 的资产减值损失列示金额-2,609,671.60 元。 失以“-”填列” 母公司利润表本期的资产减值损失列示金额 0.00 元;上 期的资产减值损失列示金额 34,141,769.73 元。 (2)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采用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 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 [2017]14 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 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利润表本期的信用减值损失列示金额-992,770.30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 元;母公司利润表本期的信用减值损失列示金额 账损失,在“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科目列 -13,228,658.87 元 示 (3)本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 [2019]8 号)相关规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 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前述会 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无影响。 (4)本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相关规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 调整;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前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无影 响。 (5)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 (财会〔2019〕16 号),根据通知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 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通知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 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公司损益等不产生影 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本次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共有 10 家子(孙)公司,详见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附注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