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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新星: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2020-11-05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0-084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谢志锐先生持
  有公司股份 200,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2525%;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上市后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上
  述股份已于 2018 年 8 月 7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0 年 7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
  编号:2020-036),谢志锐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 2020 年 8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2 月 2 日期间(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拟减持不超过 50,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
  超过 0.0313%;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谢志锐先生尚未减持股份,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高级                                     IPO 前取得:100,200 股
谢志锐                                 200,400        0.12525%
                   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100,200 股

         备注:上表中“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 2018 年 5 月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

  增 1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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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减持价
                                                                   减持总   当前持
             减持数量                                     格区间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金额    股数量
              (股)                                      (元/                         比例
                                                                   (元)   (股)
                                                           股)

                                   2020/8/7
                                               集中竞价
 谢志锐           0       0%          ~                   0 -0      0      200,400   0.12525%
                                                   交易
                                   2020/11/4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谢志锐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谢志锐先生将根据自
     身资金安排、公司股价变动、监管部门政策变化情况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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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在上述减持股份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谢志锐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
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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