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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新星: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01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0-088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 6 号新星公司
红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以邮件及电话
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学敏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与瑞金市金鑫矿产品实业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
协议》及《补充协议》,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瑞金市绵江萤矿有限公司 100%股权
以人民币 9,500 万元转让给瑞金市金鑫矿产品实业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
后,公司不再持有瑞金市绵江萤矿有限公司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91)。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拟与参股公司江
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发生采购氢氟酸的关联交易,预计全年交易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6,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32%。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以书面决议方式发表
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关于 2021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92)以及《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事
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周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后,周志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 14:30 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 6
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
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94)。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 日